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或者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执行法院可以委托外地的法院代为执行,而当地的法院有义务执行。 一、执行通知书送达后多久进行强制执行? 三天内通知被执行人,一般以信函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必须在十五天内执行。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二、老赖处罚新规定 老赖处罚包括: 1、老赖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能向法院起诉老赖,老赖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且申请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法院可以执行老赖的唯一住房或者直接执行其工资; 3、老赖没有工作的,法院可以裁定冻结老赖的养老金账户。 老赖的涉及对象包括: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