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有产假吗 |
释义 | 未婚生子是有产假的。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无条件的批准。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当享受产假。 一、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有哪些 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 1、女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确诊怀孕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怀孕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生育津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生育津贴申请表; 3、提供结婚证原件,最好携带复印件; 4、生育证明和准生证。 二、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的区别: 1、范围不同。缴纳了生育保险之后,就能够享受对应的待遇,这些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产假,生育保险必须缴纳一定的期限后才可以享受到对应的生育津贴和待遇; 2、缴纳性质不同。生育保险是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一种保险,主要是为了给生育的职工提供经济补偿以及必要的医保,生育津贴指的是国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由于生育的原因而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职业妇女所需要支付的生活费用。 二、女方失业可以用男方的生育津贴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三、产假休完辞职可以拿到生育津贴吗 产假休完辞职,能拿到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为: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与辞职没有关系。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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