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定资本制的基本内容为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及资本不变原则。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注册资本须高于或等于法定最低资本标准,由股东一次性足额认购完毕,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及比例完成首次缴付,使公司满足法定条件得以成立的资本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