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律师函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刑事自诉律师函是怎样的 (一)刑事自诉律师函 XX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函(________)第________号 xxx法院: 本所接受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自诉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在一审(二审)阶段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附:授权委托书1份 注:本函用于向人民法院函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