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案会当场出结果吗 |
释义 | 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已清,是非责任已明,能及时作出判决的,才应当当庭宣判。否则是不会当庭宣判的。 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刑事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应在十日内发送当事人。 当庭宣判的,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 2、必须在法庭进行宣判。如果到当事人住所进行宣判,不能视为当庭宣判。 3、必须在庭审调查后当日宣判,如隔日则为定期宣判。 4、宣判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只为当庭宣判率,而刻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宣判,则非真正意义上的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有以下意义: 1.能够强化审判人员的裁判意识,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 2. 能够强化庭审活动的实效性,改变开庭走过场的现象。 3.能够促进办案效率、办案质量的提高。 所以,法院判案是否会当庭出结果是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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