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 1、货物托货人或其代理人向班轮公司申请货物运输的行为是要约,船公司在托运单上指定船名并签定,即为承诺,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2、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二条 承运人承担本章未规定的义务或者放弃本章赋予的权利的任何特别协议,经实际承运人书面明确同意的,对实际承运人发生效力;实际承运人是否同意,不影响此项特别协议对承运人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五条 本法第六十条至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间相互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四条 就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分别向承运人、实际承运人以及他们的受雇人、代理人提出赔偿请求的,赔偿总额不超过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