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证券交易中如何合法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证券交易中,避免双重征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可以选择在开户时选择不享受资本利得税优惠,而在卖出证券时向证券公司缴纳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可以避免双重征税问题。其次,对于公司投资者而言,可以通过设置子公司或依据跨国协定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避免双重征税。另外,还可以通过实行扣除制度、税收协定和互惠原则等方式加以避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跨国公司享受税收协定或者税收优惠时,居民企业所得应当在协定或者优惠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下扣除或者免征税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和其他来源的所得,自当月起超过800元的部分,应当按照20%的比例向有关机构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缔结的税收协定》第七条:“协定所涉及的项有权各国的居民所取得的任何收入,除本协定另行规定外,其应属征税权归属于发生该项收入的一方合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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