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收集证据,等到离婚诉讼的时候可以以此为依据请求多分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进行的并被发现的,则可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行为人采取少分或不分的原则,而且人民法院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可以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躲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