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长不给辞职怎么处理 |
释义 | 组长不给辞职处理办法:员工提出辞职,领导不批准的,如果是员工的辞职申请不符合规定造成的,则员工应重新提出申请;如果员工的申请符合规定的,则员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来离职。 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 30 天(试用期 3 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到时即可走人。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还可依据相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 30 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辞职的流程如下: 1、劳动者要写辞职信。把握好辞职原因,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也享受不了失业金动者以非自己意愿辞职,那么可以享受经济补偿和失业金;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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