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护照可以办签证吗 |
释义 | 不能 持有护照者只有在护照上办妥签证,才能达到能够出入境的目的。也就是说没有护照,公民则不能申领签证;没有签证,持照者不能被允许进入一国国境(免办签证的除外)。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或外国人出入经过其国境的许可证明,和护照同时使用。只有护照而没有签证,除有特殊规定或协议以外,一般是不能离开本国国境和前往他国的。签证一般做在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上。有的发另纸签证,但该签证必须与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同时使用。各国的签证机关,在国外,是本国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在国内是移民部门或出入境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第九条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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