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期限过期两年了在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申请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其丧失的仅是该起案件中的申请执行权,并没有丧失其在该案中享有的实体权利,正如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仅是胜诉权,并没有丧失实体权利。其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申请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固然不对,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更不对,其藐视法律,不能因申请执行人的这一点过错而使其免除履行义务之责。因此,只要申请执行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再行起诉,应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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