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事业单位发取暖费标准是什么 取暖费一般有两种发放形式,即发取暖费和发放取暖物品。 1、对于发取暖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 2、对于发取暖用品,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对此类情况,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费属于福利费支出,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则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虽然会计核算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劳动保护费中列支。 二、暖气费的相关知识 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三、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 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 科级每人每年900元; 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 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一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录用、奖励、培训、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