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只要赠与物的毁损灭失不是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产生的赠与人不用承担责任。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一般情况下交付赠与物前该物毁损的,赠与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任意撤销该赠与。但是如果有以下两个情况时,赠与人就要负赔偿责任:1、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2、赠与物毁损是由于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