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签字画押后的行动 |
释义 | 警察制作询问笔录后上报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和分管副局长,经批准后对行为人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法律分析 警察制作完询问笔录后做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和分管副局长,经批准后,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拓展延伸 执法人员执行签字画押后的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执行签字画押后的执法行动是指在法律程序中,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在签署文件并进行画押后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这些行动可能包括调查、搜查、逮捕、传唤证人、收集证据等。签字画押是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的重要环节,它标志着执法人员对相关案件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执法人员在签字画押后,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需要,采取适当的行动,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法律的权威。这些行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合法的执法过程。通过执行签字画押后的执法行动,执法人员旨在维护社会的安全与正义,保护公众利益和法律秩序。 结语 警察制作完询问笔录后,根据相关规定,将处理意见上报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和分管副局长,经批准后,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执法人员在签字画押后的执法行动是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性和可追溯性的重要环节。他们会根据案件性质和需要,采取适当行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和法律权威。这些行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合法的执法过程,旨在维护社会的安全与正义,保护公众利益和法律秩序。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11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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