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收据能否作为公司抬头? |
释义 | 营改增后,公立医院可以作为一般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但浙江省的事业单位改制过渡阶段的公立医院仍只能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无法开具公司抬头的收据,涉及社保等问题。 法律分析 1、营改增后公立医院可以作为一般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业务符合条件的可开具增值税发票。.2、事业单位改制过渡阶段公立医院浙江仍只能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医疗收费项目).3、收费收据无法开公司抬头,牵扯到社保等问题。.最后医疗 拓展延伸 医疗费用报销是否接受医院收据作为凭证? 医疗费用报销通常接受医院收据作为凭证。医院收据是医疗费用的有效证明,包括就诊日期、费用明细、医生签字等信息。在申请医疗费用报销时,您可以将医院收据作为凭证提交给相关机构或保险公司。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报销机构或保险公司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建议您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条款,确保医院收据符合要求,并咨询相关机构或保险公司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及时准备齐全的凭证将有助于顺利完成医疗费用报销的申请。 结语 医院收据是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但在营改增后,公立医院作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事业单位改制过渡阶段的公立医院仍只能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收费收据无法开具公司抬头,可能涉及社保等问题。因此,在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前,请确保了解相关机构或保险公司的规定和要求,以便准备齐全的凭证,顺利完成报销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既然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一般地,销货方要将违约金与货款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并计算缴纳增值税。操作中注意,如果货物价格与价外费用需要分别填写,可以在专用发票的“单价”栏填写价、费合计数,另附价外费用项目交与购货方。但如果价外费用属于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则该项合计数中不应包括此项价外费用,应另行开具普通发票。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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