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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
释义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四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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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