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的四种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合同效力的四种情形是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合同有效是指满足合同有效条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 合同无效是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情形; 效力待定是指合同的效力还欠缺生效要件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可以被撤销的情形。 一、合同无效可以撤销吗 合同无效是不可撤销的。因为合同无效一般是指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规定、主体不适格、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等情形,导致合同绝对无效的法律现象,而合同可撤销是指合同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当事人是否行行使撤销权而确认合同效力的法律现象。 二、合同效力待定,如果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所谓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消,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在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与合同相对方的意愿并无太大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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