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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远市社保缴费基数
释义
    法律分析: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含灵活就业)应当按照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应当按照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根据规定,我市实行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第一档为0.48%,第二档为0.64%,第三档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不缴费。缴费比例:按国家和省的要求实行行业差别浮动费率,其中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6%,四类行业0.8%,五类行业0.9%,六类行业1.0%,七类行业1.2%,八类行业1.4%。4.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含灵活就业)应当按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5.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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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6: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