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时医嘱:正常情况下,临时医嘱有效时间会比较短,有效期在24小以内,一般只执行1次。有的临时医嘱还有限定执行时间,如手术、检验、X线摄片、会诊及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需立即执行。有效时间在12小以内,必要时用 (sos),只执行1次,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医嘱的执行关乎到病人的康复,不同的病患医嘱要求亦是不相同的,作为护士工作时要格外小心,万万不可出现差错。临时备用医嘱仅在规定时间内优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一、医嘱查对执行问题及整改措施 1、处理医嘱后需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2、处理医嘱及核对者均需签全名3、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4、有疑问的医嘱,需向医师询问无误后方可执行。5、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师确认无误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安剖,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弃去。 6、医嘱应班班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两次,并签全名。总核对医嘱有登记,参加者签名。 7、重整医嘱,需经第二人核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