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网络诈骗怎么立案的 |
释义 | 网络诈骗案立案方法如下: 1、尽可能保存与诈骗者联系的所有文件,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 2、以书面形式记录被骗; 3、向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派出所报案,并作报案笔录; 4、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移交案发地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多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 第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金额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 第二、直接负责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诈骗金额在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以上。 一、网络诈骗的处罚标准有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二、网络诈骗通缉的条件是什么? 诈骗被上网通缉,不是以涉案金额来定,而是以案件的性质来定的。当然,涉案数额越大,被通缉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诈骗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且知道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就可以上网通缉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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