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比一加班费是怎么算的? |
释义 | 加班费应按劳动法规定支付,1比1计发加班费属违法行为。标准工作日内加班支付不低于150%工资,休息日不低于200%,法定假日不低于300%。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加班,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违反劳动法,需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一比一加班费是怎么算的? 加班费的1比1,是指日常工资与加班工资之比为100%:100%。如某劳动者的日工资为80元,那么每小时工资为10元,加班一个小时只发10元的加班工资。 发加班费按1比1是违法的。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日常加班,按150%发加班工资(即100%:150%);周日加班为200%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为300%工资。按1比1计发加班费,是少发劳动者报酬的违法行为,劳动执法部门应依法予以纠正。 二、具体标准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工作期间出现了自愿或者非自愿形式的加班后,用人单位都是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在计算加班费用时会根据节假日以及工作日加班等类型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节假日会按照三倍工资计算,而周末加班则会按照双倍工资来计算,用人单位也不得出现任何的克扣加班费的行为出现。 结语 合理支付加班费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按照劳动法规定,加班费应按照不同情形支付,包括标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工作等。用人单位不得以1比1的方式计发加班费,这是违法的行为。对于劳动者来说,休息时间的合理安排至关重要,特别是法定节假日,应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的加班,都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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