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定金和订金是不是一样的 |
释义 | 合同定金和订金是不一样的。合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应。合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一、首付后合同有问题能不能不签 首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购房合同中,定金可以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由买方向卖方预先支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20%,如果支付定金方违约,将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果定金接受方违约,应当向支付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都按约履行合同,定金将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定金与订金不同,订金不属于法律概念,不像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如果接受方违约不能要求其双倍返还。另外需要提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二、买房时的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 买房时的定金和定金的差别在于: 1、定金是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2、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 三、定金的定义是什么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按合同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前支付对方的金钱或者替代品。不履行债务的一方是支付人的,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人,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这是对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或订立后履行的定金罚款。根据合同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提前向对方支付金钱或其替代品。它是一定数额的债权担保货币,属于法律担保方式。目的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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