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如果是一方丢失了结婚证,可以直接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双方都丢失了结婚证,有两个解决的方法,第一种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结婚登记的证明,再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种是先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之前夫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或者夫妻其中一方的常住人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 一、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二、结婚证被另一方藏匿。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 二、跨省可以补办结婚证吗 跨省不可以补办结婚证,结婚证要到原来领证的地方,也就是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补办结婚证由一方当事人去办理即可。 当事人的《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以下证件进行申请: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