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企业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时需要提供的凭证有 |
释义 | 一、生产企业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时需要提供的凭证有 生产企业在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采用免抵退税计算方法二的地区为收齐已办理预免、预抵同一所属月份的凭证)后,按月提供以下资料,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申报手续。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表》及电子数据;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明细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其中内附以下凭证: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②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③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④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 ⑤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内附《进口货物发票》(复印件)、《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并按明细申报表序号装订成册; (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内附《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及复印件和《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复印件); (6)《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及电子数据,内附《进料加工结案通知书》; (7)《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数据; (8)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退免税申报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扣缴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企业所得税扣缴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1、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一式三份;2、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3、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复印件);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注:已向国税机关提供过的资料可免予再次提供。申请办理时限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办理程序到各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或从国税网站下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签章后连同附报资料一起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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