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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鉴定人出庭规定有哪些
释义
    司法鉴定人出庭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支付鉴定费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
    新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法律条件和后果,必将大大提高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比例,有利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一、鉴定程序违法是指哪些情形
    鉴定程序违法是指:
    (一)鉴定人或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三)鉴定人或鉴定机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鉴定规定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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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2: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