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抗拒力所造成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
释义 | 不可抗拒力所造成的损失应如何承担视情况而定: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2、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以下几种: 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 、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08年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属于这种类型;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因此属于不可抗力; 3、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不可抗拒力的赔偿情况具体如下: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综上所述,若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了一方民事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不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但是此时必须证明损害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于合同关系依旧存在,故而咋不可抗力发生之后,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对于损失加大的部分,需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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