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续期考核制度及奖励政策图表 |
释义 | 对于意健险和健康险中支公司的续保情况进行奖励和处罚,奖励标准为续保率高的前三名,奖励金额按比例分配给相关责任人;处罚标准为续保率低的后三名,处罚金额也按比例分配给相关责任人。 法律分析 (一)奖励: 1、意健险条线年度评先中优先考虑; 2、月末考核达到考核目标的中支公司,按以下标准奖励考核对象:意外险:团意险续保金额2万元以上且达到考核目标的中支公司,每月按续保率从高往低排列取前三名。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第三名奖励300元。奖励金额分配标准,意健险分管领导20%,意健险主要负责人30%,意健险续保管理岗50%。健康险:政策性健康险按期续保(上年签单日期)且达到考核目标的中支公司,每月按续保率从高往低排列取前三名。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奖励金额分配标准,意健险分管领导20%,意健险主要负责人30%,意健险续保管理岗50%。 (二)处罚: 1、取消意健险条线年度评先资格; 2、月末考核未达到考核目标的分公司,按以下标准处罚考核对象:意外险:团意险续保率未达到考核目标的中支公司,每月按续保率从高往低排列取后三名。第一名处罚500元,第二名处罚300元,第三名处罚200元。处罚金额分配标准,意健险分管领导50%,意健险主要负责人30%,意健险续保管理岗20%。健康险:政策性健康险未按期续保(<.上年签单日期)且未达到考核目标的中支公司,每月按续保率从高往低排列取后三名。第一名处罚300元,第二名处罚200元,三名处罚100元。处罚金额分配标准,意健险分管领导50%,意健险主要负责人30%,意健险续保管理岗20%。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将对意健险条线的绩效进行奖励和处罚。优秀的中支公司将获得丰厚的奖励,鼓励其继续保持高续保率。同时,未达到考核目标的分公司将面临相应的处罚,以促使其提升续保率。我们相信,通过奖励和处罚的机制,能够激励每个中支公司在意外险和健康险方面取得更好的绩效,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保险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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