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民的年龄原则上不予更改,确实出现差错,专需要更正的,需办属理以下手续,经派出所审核,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报市公安局户政处,每月审批一次。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单位证明(无单位的需要村/居委会证明); 3、两人以上调查材料(即询问笔录); 4、派出所综合调查意见; 5、原始户口卡片或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 6、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职工需要更改年龄的,须单位出具的同意更改年龄的意见,附本单位人事部门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9、户籍证明; 10、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