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哄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聚众哄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必须达到数额较大; 2、必须有情节严重的行为; 3、必须是哄抢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1)组织30人以上参与哄抢的; (2)哄抢一般军用物资的; (3)哄抢一般文物的; (4)哄抢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5)哄抢急需的生产资料的; (6)哄抢三次以上的。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组织150人以上参与哄抢的; (2)哄抢重要军用物资的; (3)哄抢珍贵文物的; (4)哄抢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哄抢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导致公司、企业停业、停产的; (6)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 二、聚众哄抢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构成本罪。但并非是所有参加聚众哄抢的行为人,而是只有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的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哄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员。“积极参加的”人一般是指在聚众哄抢中,积极出主意,起骨干带头作用,哄抢财物较多的。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具有聚众哄抢的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括自己占有或者第三者占用。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不能定本罪,实践中,有的人因与他人发生债务或财产纠纷,采用纠集多人强行夺取对方财物的方法,用以抵债,可以本罪论处。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各种各样的公私财物。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聚众哄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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