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书。4、申请单位卫生管理组织。5、申请单位各项卫生管理,消毒制度。6、申请单位经营地址方位示意图,标明具体位置。7、经营场所平面图(需标明各功能间名称、面积;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位置,基本卫生设施情况及照片)。8、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9、房屋所有权和租赁证明。10、单位承诺书及进货单位检测报告(相关证件)。11、申请许可单位验收合格后,按照《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需提供具备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应公共用品的卫生检测报告,水质检验报告,有中央空调的提供卫生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二)组成形式;(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