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区的造林和绿化计划实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确保计划的高质量完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 国家发展林业,增加森林面积,调节森林资源布局,改善生态环境。 2.《国务院关于拆迁安置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十二条 绿化安置地应当根据土地资源、地形地貌、气候条件以及安置房屋的建筑风格和园林绿化要求等,制定具体的绿化规划方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 第十一条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行政区域内的气候条件、土壤、植被和地形地貌等情况编制市、县、乡(镇)绿化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