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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雇佣外籍劳工的处罚
释义
    非法雇佣外籍劳工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雇佣外国劳工是指企业雇佣的人是外籍人员并且没有在本国劳动部门登记造册的。非法雇佣外籍劳工属于非法用工的情形之一,不构成刑事犯罪,国家现行的刑法法条中没有对非法雇佣外籍劳工进行规定。但是,非法雇佣外籍劳工是要受到一定的处罚的,对此,法律做出了有关规定。
    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使用童工是非法用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也属于非法用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也属于非法用工。
    非法用工毕竟在务工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契约关系,双方是平等的合同关系,虽然不是劳动关系,但双方还是形成劳务关系。
    非法用工单位的三种类型
    (1)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应依法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的单位;(2)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3)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或被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第四十四条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限制外国人、外国机构在某些地区设立居住或者办公场所;对已经设立的,可以限期迁离。未经批准,外国人不得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
    第四十五条 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外国人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十九条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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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4: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