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到宁波各地公安派出所户证办理中心办理。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尚未领到证件而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可申请临时身份证。办理材料:(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2)原使用的身份证;(3)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通知单等材料。 办理流程:(1)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2)在受理窗口受理后领取并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3)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4)申领人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