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角色关系 |
释义 | 委托合同的主旨是规定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被委托人负有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约定的,由被委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被委托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包括越权代理损失、过错造成损失和解除合同造成损失。被委托人一般是指受托人,委托人应预付费用并偿还费用和利息。 法律分析 一、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关系 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关系:双方一般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是委托合同中的当事人。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约定的,由被委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一种合同。该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被委托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被委托人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情况有: 1.被委托人越权代理造成善意相对人损失; 2.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3.被委托人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对对方的损失进行一定赔偿。 三、被委托人是本人吗 被委托人不是本人,被委托人一般是指受托人,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结语 委托合同是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约定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被委托人需要在特定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越权代理造成损失、过错导致委托人损失等。被委托人并非指本人,而是指受托人,委托人应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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