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死刑剥夺权利终身是指犯罪人终身没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根据《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 死刑缓期执行 减为 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 剥夺政治权利 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