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东莞 公积金贷款 有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方式,两者任选其一,虎门 办事 处地点是东莞市 虎门镇 虎门大道富民商务中心15楼 住房公积金 服务窗口81至82号窗口。关于“东莞 公积金 贷款怎么贷”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一)线上办理 1、申请人登录 广东 政务服务网; 2、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申请材料; 3、网上提交申请; 4、短信通知申请结果。 (二)线下办理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并在系统退回。 二、东莞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虎门办事处)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富民商务中心15楼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81至82号窗口。 三、东莞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 、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 贷款 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对“东莞公积金贷款怎么贷”的回答,无论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买房 还是商业 贷款买房 或者公积金和商业合作贷款买房,贷款利息计算方法是一样的,只是因贷款利率不同导致利息不同而已。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