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犯罪应不应该进监狱服刑,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未成年人被判处缓刑、拘役、管制的,则不会被送监狱服刑。如果被判有期徒刑,但在执行时剩余刑期不满三个月的,则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也不会被送监狱服刑。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虽然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但仍应该收监服刑,但在执行时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一、收监意味着就被判刑吗 收监是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判刑,是刑罚执行的开始。同时,收监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监狱法》第2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但是,对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根据我国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即有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拘役所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执行,远离监狱的,可放在看守所内执行。 二、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监外执行通常有案底。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一般来讲,监外执行的前提条件是正在监狱服刑改造的犯罪人必须确实存在法律所规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特殊情况,不具备这个前提条件就不可以考虑并作出监外执行决定。当然,实践中也不是任何一名正在监狱服刑的犯罪人都可以申请或者被决定监外执行的,还必须符合监外执行的刑种条件。监外执行的刑种条件是指可以考虑适用监外执行的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种类,只能是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