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有商铺房产证想过名字给我太太。请问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需要的手续:1、准备好三证(即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以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3、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的,然后到另一个窗口办理加名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请问二婚已登记,前夫小孩转让给我,需要什么手续? 通常夫妻双方签订的抚养权变更协议,要求的内容就有:1、夫妻双方的信息,其中就有家庭住址、身份信息等。2、然后要在协议中表明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达成的相关协议。3、在协议书中的内容就还应该涉及子女抚养权的具体事宜,其中就有父母中的一方将子女抚养到成年的期间,负责的日常生活、教育、健康等方面。4.被扶养人的抚养费用问题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5、对于子女的探视问题,探视的时间以及次数的约定,并且要保证探视期间孩子的安全以及身心健康。6、在夫妻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的时候,考虑得更多的应该是孩子的利益,坚持一切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来订立具体的约定,对于协议商讨时遇到的问题,主要应该以协商的方式解决。7、在协议的最后还要签上双方的名字,并且标注协议的签署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亲去世后,房产证的名字是母亲。母亲现在已经成立了一个家庭,请问财产如何分配 ,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今打结婚证要不要提供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产证?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房产证如果写了夫妻俩人名字,就是一人一本。跟结婚证类似,注明住房产权人是谁,共有人是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如果房产证只写一人名字,房产证就只有一本。不管哪一种方式的房产证,婚后住房,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我想离婚。。请问什么时候上班呢。 下午可以办离婚手续,但是要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婚姻登记机关的上班时间去办理。办离婚手续的需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请问婚前房产是男方母亲自己买的。当时只有购房协议,婚后拿到了房产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男方及其母亲。一年后,男方和女方离婚。女方可以申请分配男方名下一半的财产吗? 婚前的房产,离婚时应该这样分配:婚前房产明确为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如果婚前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婚后加了另一方名字的,男女双方均可以请求分割该房产。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内容由 周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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