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决定书能不能抗诉 |
释义 | 对于刑事裁定是能抗诉的。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 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上诉时间过了怎么办 上诉期过了则判决、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期只能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启动相应的审判监督程序或者抗诉程序。民事案件是在判决书送达后的15天内提起上诉,裁定书送达后的10天内提起上诉。刑事案件是在判决书送达后的10天内提起上诉,裁定书送达后的5天内提起上诉。 二、合同纠纷二审不服怎么办 对于合同纠纷,如果一审判决作出,当事人不服,都有权向上级法院上诉,进入二审。但是,如何二审判决作出,当事人也不服,又当怎么办呢?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对于民事诉讼实际二审终审制,即案件经过二审就是最终审理阶段,二审宣判后即生效。但是,如果二审判决确实有问题,在审理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错误的话,当事人仍然有途径寻求权利保护。这就是审判监督程序,俗称的“再审”、“申诉”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判决如果存在上述问题,或者当事人在二审判决后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期限一般是在二审判决生效后6月内。再审被驳回后,案件确实存在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及程序问题,当事人仍然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抗诉决定是否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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