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制自由之刑只能由谁设定? |
释义 | 行政处罚中限制人身自由是最严厉的,只能由国家法律设定。地方性法规可设其他强制措施。非法律、法规文件不得设行政强制措施。被限制人身自由可:1.向居委会反映情况并调解;2.寻求法律援助组织帮助;3.如地方无法解决,可找上级机关;4.请朋友单位向公安部门报案。 法律分析 限制人生自由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只能由国家的法律设定。如果尚未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被限制人身自由怎么办 1、给当地居委会放映情况,请出面调查了解后调解; 2、找当地的法律援助组织想办法; 3、如当地解决不了可以找上级主管机关; 4、找朋友所在单位或所在组织出面向公安部门报案。 拓展延伸 限制自由之刑的法律责任归属问题 限制自由之刑的法律责任归属问题是指在实施限制自由之刑时,确定具体责任应由谁承担的问题。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责任归属可能涉及多个层面。首先,立法机构负有责任,他们制定法律规定了限制自由之刑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其次,执法机构在执行限制自由之刑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法官和法庭也承担着责任,他们根据法律判断案件,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此外,被判处限制自由之刑的个人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们的行为和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了限制自由之刑的实施。综上所述,限制自由之刑的法律责任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并确保责任的合理分配和公正执行。 结语 限制人生自由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只能由国家的法律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对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首先,可以向当地居委会反映情况,寻求调解;其次,可以寻求当地的法律援助组织的帮助;如果问题无法解决,可以向上级主管机关寻求支持;最后,可以请朋友所在单位或组织出面向公安部门报案。限制自由之刑的法律责任归属问题涉及立法机构、执法机构、法官和法庭以及被判处限制自由之刑的个人等多个层面,需要综合考虑各方责任,并确保责任的合理分配和公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此外,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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