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院手续有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转院手续有效期最多一周的时间,具体如下: 1、办理转院手续的时间限制和有效期主要是根据病人的实际患病情况; 2、办理转院的手续主要是在当地的医院进行开转诊证明,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一般时间最多在一周的时间,如果过久没有进行转院,转诊证明就会失效的。 办理转院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 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 3、由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备案手续。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备案结果的市内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转入住院登记,一份留存备案。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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