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将字号作商标造成侵权受处罚 |
释义 | 擅自将自己的企业字号作为商标使用在商品上,不料却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3月28日,芦浦的一家拖鞋厂因此被县工商局处以两万元罚款。 2010年10月21日,玉环县工商局根据X宝商标注册人投诉对芦浦的一家拖鞋厂进行了检查,在其厂房内查获了大量与X宝商标相近似的X宝图形商标。拖鞋厂的负责人解释道,之所以使用了X宝图形商标,是因为企业的名称就叫作玉环县X宝拖鞋厂,于是就将当中的字号X宝加上图形当作商标来使用,但X宝图形本身并不是注册商标。 工商部门表示该企业的解释其实不能成立,并指出,虽然该企业的字号名称中有X宝两个字,但并不表示就可以将X宝两个字当作商标来使用,根据国务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的名称应当规范使用,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而不能随意简化,而确需简化的,也应当报工商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而且不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等在先权利。本案中,当事人就是因为擅自将自己的字号当作商标使用,造成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事实,所以才受到了上述行政处罚。 一、被国外抢注册的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撤销 不可以,商标权的地域性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内获得注册,仅受中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未受到法律保护。中国企业的商标要获得其他国家的法律保护,必须在目标国获得注册,这就是商标国际注册。中国企业商标在海外被抢注,就是因为抢注者利用了商标权的地域性特点。 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总结:国外商标属于国外保护范畴,而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比如受到我们国家商标法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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