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是催收方吗 |
释义 |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不一定是催收方。 一、金融调解中心的作用是对金融领域相关问题发生争议的时候,进行和解性咨询,通过金融调解达到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是可以调节个人和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 二、调解流程如下: 1、调解申请,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金融纠纷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 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调解中心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 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中心进行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 (2)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 (3)查看和翻阅争议双方订立的合同等。 4、实施调解,实施调解有两种结果。一是调解达成协议,这时要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调解不成或调解达不成协议,这时要做好刻录,并制作调解处理意见书,提出对争议的有关处理意见。 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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