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拒保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买保险就是买保障。但保险是买时容易赔时难。如果消费者投保前能多留意一下细节、多看下保险条款,诚实告知;保险公司能满怀责任感,合理承保、公正理赔、诚实守信,很多拒赔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为了尽量不被保险公司拒赔,建议广大的保险消费者,在投保前,就得“做足功课”,看清保险条款。在投保的时候,针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代理人的询问,要做到“有问必答”。特别是对于比较重大事项,健康状况、病患史、年龄、职业等因子,一定要如实告知。当然,反过来说,保险公司没问你的,就不用主动说了,因为我国新保险法已经明确规定,我国保险行业投保时,采用的是“询问告知”方式。不问不答。在投保时,保险公司没问过的情况,今后若发现有什么不妥,也不能追求被保险方的责任。顺利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后,在保险存续期内,若发生了的特别重大的事项,投保人要主动、适当通知保险公司。比如,把自己的车子转卖给他人之后,根据新保险法精神,投保方或承继方可以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一下,免得将来发生事故后有纠纷。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也要秉着坦诚的态度,主动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等。再有,保险公司拒赔时,除了向保险公司本身进行投诉外,还有当地保监局的信访办、市保险同业公会的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甚至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法来解决。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几种特殊情况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法 (一)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二)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三)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或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投保短期交强险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其他投保短期交强险的情况下,根据交强险短期基准保险费并按照上述标准浮动。 (四)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后追回的,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机关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 (五)机动车上一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仍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 (六)在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联网或全国信息交换前,机动车跨省变更投保地时,如投保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享受交强险费率向下浮动。不能提供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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