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亲属、经历、履历等公证证明。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公证处空白表格办理。(2)养老、特殊工种、购房、年休假工龄证明。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3)其他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件事业机构,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收集和接收本馆管理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二)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三)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