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档案需要带什么证明 |
释义 | 个人档案可以从单位提取、自己直接提取或者委托他人提取。 (一)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 (二)本人提取。1、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2、档案人的劳动合同。3、或用工备案。4、社保证明。 (三)委托他人提取。1、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2、委托人的委托书。3、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注意: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后,以上分析内容与民法典冲突之处建议参照民法典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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