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函对方拒收怎么办? |
释义 | 对方拒收的话,直接起诉就行了。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律师发送律师函会通过挂号信的形式予以发送,如果对方故意拒收,一般都会在挂号信的回执上予以清楚记录。在之后的诉讼过程中,只要有记录对方故意拒收的回执,法院一般都会认可该律师函实际上已送达对方手上,对方已知情。 一、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该怎么办 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只有挂号信的形式,才能作为送达依据,挂号信是法定的法律依据的一种。 对方拒收具体采取的措施如下: 1、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做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 2、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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