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死亡证明复印件有效吗 1、死亡证明复印件是否有效,要看该复印件是否被认可。分别是: (1)一般情况下,合同以原件为准,也就是说原件具有法律效力,而复印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 (2)仅凭复印件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除非对方认可该复印件,否则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二、死亡证明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3、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