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异地身份证办理只能本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若符合办理条件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先去拍照 换证所需证件:本人旧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补证: 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记得先到就近派出所办理挂失哦 2、采指纹 3、选择领证方式 邮寄和自取两种方式 异地办理身份证可以选择邮寄,留下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 因异地身份证办理需当地审核通过后制作,具体收件时间不定 邮政速递范围为上海市市内 4、领证方式: 身份证制作完成后,邮政速递公司将电话预约上门投递。同时,快递小哥会收取15元快递费 若选择自取:请于30个工作日后,带好领证回执至受理派出所领取。(换证需交旧证) 制证收费标准 1)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20元;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以下情况将不予受理: 1、初次申领身份证人员; 2、临时身份证不予受理,需回原籍办理; 3、未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或未在实际居住地居委的实有人口网上登记过的来沪人员; 4、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5、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等及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