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 |
释义 | 律师解答: 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一定比例缴存的月工资总额,最低不能低于当地规定标准。根据《青岛市居民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用人单位需缴存16%。缴存基数既可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确定,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职工的公积金个人账户由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共同决定,个人也可在所在单位上调基数,但须在次月初生效,不能下调。缴纳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之一,不仅有助于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和福利,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形象和吸引力。职工在缴存公积金的同时,还可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多种福利,如住房贷款、退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基数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个人账户的余额是由用人单位的缴存额、职工本人的缴存额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构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